立法會議員、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會長鄧飛
英香港正籌備編制特區第一個五年規劃,這是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提升治理能力、增強發展動能、對接國家戰略的重要一步。香港長期奉行資本主義制度、市場經濟、低稅制、自由港和普通法傳統,編制五年規劃會否意味政府過度干預市場?這個問題需要正本清源。香港學習國家的五年規劃,不是改變香港既有制度優勢,而是學習國家以中長期規劃的方法論與智慧,統籌發展、凝聚共識、落實責任、提升效能。核心答案是:規劃不是取代市場,而是讓市場在適合的領域充分發揮作用,讓政府在公共責任和長遠布局上敢於擔當。
國家五年規劃有一套嚴謹的目標分類和政策工具配套。自「十一五」規劃開始,國家從以往計劃經濟的「五年計劃」,優化為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五年規劃」,明確劃分「預期性目標」和「約束性目標」兩類指標,清楚劃分了市場作用與政府責任,這對香港編制本地五年規劃極具啟發價值。預期性指標是國家期望達到的發展目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自主行為實現;政府要創造良好宏觀環境、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源配置。約束性指標則是在預期性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的指標,涉及公共服務和公共利益,政府要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和有效運用行政力量確保實現。這一分類非常關鍵:把市場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交給市場,把政府必須負責的發展任務和公共事務納入硬約束。
「五年規劃」不僅設定指標,也設計政策工具,統籌協調政策目標與政策手段,防止政策部門化;同時強調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要納入績效考核並分解落實。這裏不妨回顧近幾個「五年規劃」的演進脈絡,從中可以清晰看到規劃理念的深化: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重點聚焦攻堅補短板。這一階段的約束性目標具有鮮明時代特徵:脫貧、棚戶區改造、空氣和水質改善、主要污染物減排等,都成為政府必須完成的硬任務;而創新驅動、服務業發展、互聯網普及、科技進步貢獻等,則更多依靠市場和社會活力推動。「十三五」的實施機制強調責任和監督,要求約束性指標及重大工程項目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確保落地。
「十四五」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重心轉向系統觀念與規劃銜接。對比「十三五」的攻堅補短板,「十四五」更強調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和統籌發展與安全。在政策工具上,要求形成以國家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為支撐的統一規劃體系,在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綠色生態等領域制定重點專項規劃,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
到「十五五」,國家五年規劃進一步提升到高質量發展與安全底線的新高度,體現新質生產力、科技自立自強、現代化產業體系等新要求。「十五五」明確提出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經濟秩序。這裡所謂「放得活」,是指在競爭性領域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讓企業成為創新和產業發展的主角;「管得好」,是指在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安全底線等領域,政府要有擔當、有考核、有問責。這一表述對香港尤其有借鑑意義,因為香港的制度優勢本來就在於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關鍵是如何在保持這些特色的同時,提升政府中長期規劃和統籌能力。從「十五五」主要指標看,預期性目標更突出高質量發展和新動能,例如GDP保持在合理區間、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居民收入與GDP同步增長等;約束性目標則集中於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生態環境、糧食和能源安全等底線領域。這表明,越到現代化建設關鍵階段,規劃越重視把政府硬責任集中在公共利益和長遠能力上,把創新和產業活力交由政策引導和市場參與來實現。
「十五五」規劃要求年度計劃滾動落實各項任務,把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指標體系;對約束性指標和公共服務等任務強化責任分解落實;對預期性指標和產業發展等任務則通過創造良好政策環境推進。同時,規劃把國家發展規劃作為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的重要依據,要求各類政策發力方向符合規劃要求。這就是現代規劃治理的精髓:目標分類、工具分類、責任分類、監測評估和政策協同一體推進。
香港編制特區第一個五年規劃,最應學習的正是這套方法論。
第一,要把目標分清楚。凡屬市場結果的,例如經濟增長、金融服務規模、創科產業發展、家族辦公室、國際學生、科研成果轉化、文化產業收益等,應列為預期性目標,政府用稅務、人才、土地、法規、監管沙盒、科研基金等工具引導。凡屬政府公共責任的,例如土地熟化、公營房屋、醫療輪候、安老宿位、教育資源、交通基建、碳減排、城市安全等,則應列為約束性目標。
第二,要把政策工具用準。對預期性目標,多用市場友善型工具,包括低稅制、便利營商、專業服務、國際規則銜接、資金自由流動和人才流入,讓企業和院校在公平開放環境中自主競爭。對約束性目標,則用政府責任型工具,包括財政投入、土地供應、法例修訂、跨部門統籌、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
第三,香港五年規劃要與《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政策局年度指標、主要工程時間表、中期評估和立法會監督相銜接。五年規劃定方向,年度施政定任務,財政預算配資源,政策局負責落實,中期評估檢視進度,避免政策碎片化。
以北部都會區大學城發展為例,可以清晰展現政府角色的靈活轉換。土地交付、基建接駁、交通安排、學生宿舍、公共設施和法定程序,應屬約束性目標,由政府按規劃時間表落實,此時政府是「主導者」。至於吸引多少本地、內地和海外院校合作,形成多少重點學科、科研平台和初創企業,則更適合作為預期性目標,政府轉為「促成者」和「平台搭建者」,提供土地、制度、配對資金和跨境合作平台,讓院校和市場充分發揮自主優勢。這樣既能體現行政主導,也能激發市場活力。
總而言之,香港學習國家五年規劃,核心不是改變資本主義市場運作特色,而是提升特區政府在「一國兩制」下的規劃能力、統籌能力和落實能力。科學規劃並不排斥市場,反而能更好界定政府和市場;有為政府並不等於包辦一切,而是要在公共責任、基礎設施、制度供給和長遠布局上敢於擔當。更進一步而言,編制五年規劃對香港的意義不僅在於對接國家戰略,更在於推動治理模式的深層轉型——從「年度預算驅動」轉向「中長期戰略驅動」,從「部門各自為政」轉向「跨屆跨部門統籌」,從「被動應對問題」轉向「主動規劃未來」。這對解決香港積累已久的土地房屋、醫療安老、產業單一等深層次矛盾具有關鍵意義,正是香港由治及興最需要的制度建設。
2026年4月27日(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