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科試題一出,媒體焦點集中在兩條政治性的題目上:卷一第2題,問及「拉布」;卷二第2題,觸及六四事件。傳媒和不少受訪老師對如此命題,可謂既讚又彈。讚,則讚賞考評局不避政治,敢於用敏感的議題來出題。彈,則擔心這類題目層次較高,學生未必有足夠的知識拿捏作答。
這種又讚又彈的態度,本身就是矛盾的。通識教育科作為基礎教育的必修必考學科,首先考慮的應該是教育專業角度,而非政治。一門學科到底應該教什麼、考什麼,首先考慮的應該是課程內容是否與學生的身心發展相適應,既不應滯後而浪費時間,也不應超前而揠苗助長。即使這門學科的課程包含了政治性的內容,也應該從教育專業的角度來衡量這些政治性內容是否合宜,而非用政治審查式的態度來拷問有沒有考這、有沒有考那。
政治內容是否合宜
讀者可能質疑,筆者所說的「滯後」和「超前」,說是這樣說,但如何具體區分?就用本次考試這兩條題目為例:
「拉布」一題,涉及立法會議事和表決程序,是非常技術性的知識。問題是,第一,通識教育科的課程指引有明確提及要教授這些知識嗎?沒有。
第二,可用的教學時間足夠嗎?通識科有六個單元,平均每個單元只有一個學期的教學時間。而香港單元包括生活素質、政治參與和身份認同三部分,細分下來,每個部分只有一個月左右時間教學。
如果連「拉布」這樣技術細節的知識都要教授的話,那麼要教的範圍未免太大了。「佔領中環」涉及簡易程序檢控等刑事法律,是不是都要教?立法行政關係長期不和,是否又要將政府提出法案、立法會一讀二讀三讀和委員會審擬的行政立法程序也教授一次?香港單元如此,那麼中國單元呢?是不是要將人大立法程序、黨和政府分工等程序性知識也教授一次?那麼全球化單元呢?聯合國的決策機制是不是要教?WTO、世衛等決策機制要不要教?如果所有技術性細節的知識都要教的話,可以說無窮無盡!別說課時不足,就算課時足夠,讓十八九歲的學生學習這麼多技術性資料,有多大的教育價值和意義?
「六四」一題,如果從應試技巧來說,其實這一題並不難作答。因為考生不用深入了解題目資料所提及的「六四」等事件,一樣可以有效作答。不少傳媒和一些關心政治多於關心教育的教師對這題充滿讚賞,認為考評局不避敏感。我對這一題也充滿讚賞,但背後理由完全有別於傳媒和其他老師。敏感與否,這根本就不是一個教育的標準。如果考評局因為某議題敏感而不敢命題,固然是政治凌駕於教育。同樣道理,如果考評局用出「六四」題目來自示清白和不避政治敏感,其實這種心態一樣是政治凌駕於教育,一樣是被政治騎劫,變成如伊索寓言的「父子騎驢」那般進退兩難。
考核目的符合目標
我之所以讚許考評局出的這條題目,是因為出題者的考核目的非常清晰和符合課程目標:題目是問包括紀念六四在內的各種香港人參與的關心國家的事件,反映影響香港人國民身份認同的因素是什麼。題目是要求考生能夠指出和說明「什麼因素」影響港人「國民身份認同」,是一種因素分析。題目不是問考生應該如何看待六四事件。傳媒有意無意間,把出題者的重點誤作後者了。
注意!筆者並不是說「六四」事件不能用作命題,我要強調的是,如果用作命題,請提供明確的指引(例如明確指明要求掌握,而非要教師參透要教不要教的天書式的「指引」)、足夠的課時,以及充分的教學材料,而非聽任主流傳媒主導的所謂新聞報道。
(2013年4月16日 大公報 B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