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十周年的重要日子。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每年12月4日訂為「國家憲法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以增強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談到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筆者在此提出三點意見。首先,憲法教育同時是當代中國國情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憲法,相當於推動當代中國國情教育。以現在的1982年版本《憲法》為例,闡述了與當代中國相關的治國理念,政治、經濟和社會體制全都包攬其中。因此,學習《憲法》實際上是學習當代國情。
《憲法》總綱第一條是:「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所以,學習《憲法》的總綱,便會明了中國共產黨的地位和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憲法》的序言亦將現代中國共產黨建國的歷程,由鴉片戰爭,以至近代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屬性,中國人民如何為爭取國家獨立進行了前仆後繼的奮鬥,直至在1949年建立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為如何理解近現代中國走過的歷程,提供了簡潔的說明和高度概括。所以,學習《憲法》的序言和總綱,相當於學習中國近現代發展史。
在政治體制方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憲法》規定的最高權力機關。《憲法》第三十一條亦說明:「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此外,《憲法》亦包含了很多關於經濟社會體制的術語,例如「社會主義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等。所以,學習《憲法》,等於學習近現代中國的政治和經濟社會體制。
其次,《憲法》會不斷更新,因此,憲法教育須注意不斷修訂的內容。《憲法》最近一次修訂在1982年,但這部「八二憲法」並非停留在1982年,而是不斷增加內容,除了2018年增加了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制之外,有些修訂公眾未必留意到,例如2018年確立了「國家監察委員會」和「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前者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負責監督、調查和處置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後者對《憲法》進行解釋和合憲性的審查。因此,教授憲法亦要與時並進,注意不斷修訂的內容。
第三,憲法教育要有取捨和主次輕重之分,若將過去五個版本的《憲法》鉅細無遺地羅列出來,對於學校來說,學習量無疑是過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制定的《共同綱領》是第一部大憲章,其後幾部憲法都充滿當時的政治色彩,對於推行全民普法教育來說,筆者認為應將焦點放在2018年的修正版上,藉以了解國家最新發展和良性制度建設。
2024年12月5日 (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