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反預算案遊行中,例牌不斷有政團提及,用「全民退休保障」取代現時的「強積金」。這是一個頗令人納悶的提法。前者是一種養老保障,後者其實也是養老保障,有何區別呢?
大多數的通識科時事議題,均涉及公共政策。分析公共政策的一個重要的工具,莫過於成本效益。
成本效益分析政策
論成本,前者是否低於後者,或者至少比後者分擔得更為公平?
論效益,前者是否高於後者,或者比後者分享得更公平呢?
根據「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網頁,全民保障的成本╱資金來源包括:
政府:生果金、綜援金和最重要的是向3000多間盈利超過一千萬的企業加收利得稅;
僱主:供款2.5%;僱員:供款2.5%。
表面看起來,比強積金公平和供款較低,因為強積金僱主僱員皆最低供款5%,又沒有額外的公司利得稅作平衡貧富。但筆者喜歡「包拗頸」:
盈利超過一千萬的公司,尤其是徘徊在一千萬邊緣的公司,自然有大量的會計方法將盈利降低到九百九十九萬或以下。何況,公司利得稅的收入隨着經濟周期表現而變化,不會恆常不變,到頭來這額外的利得稅能收多少,尚在未知之數。主張該方案的人士,似乎從來沒有預測計算過這筆稅款是否真的能長遠支撐該方案。
強積金由於僱主要供款,結果衍生出僱主強迫僱員「假自僱」,從而免除僱主供款。同理,全民方案即使降低供款比例一半,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啊? 「假自僱」的風險依然存在啊!可能有讀者說,沒問題,因為全民保障是全民的,包括沒有職業和自僱人士。好,這就談到效益部分了。誠然,強積金的確沒有顧及無職業人士和自僱人士。全民退休保障的確將這類人士納入保障網。問題是,這必然導致支出範圍和金額將比強積金要大得多。如上所述,僱主僱員供款比例下調?利得稅收入未明,這保障計劃到底是不是真的能兌現?會不會入不敷出?
筆者同意強積金有很多缺點,但對坊間所宣稱的全民保障計劃,是否真的能彌補強積金的缺點,大有懷疑。掌握分析公共政策的技巧,對於通識科來講是大有裨益的。
(2013年5月14日 大公報 B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