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國民教育的論調有很多,但近日有一種怪論,是我從來沒有想到過的:香港有許多少數族裔人士,向他們的子女宣揚中華文化、國民教育,不但與其族裔本身的文化有衝突,而且甚至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好了,那接下來的結論是什麼呢?國民教育有違種族平等,不宜實施!
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香港是中國領土,在中國領土上宣教中國文化,對於華人來說,自是文化傳承;對於非華裔來說,也是予人方便。非華裔人士離鄉背井,來到中國的土地上定居,本來就很不容易;透過國民教育這類學科,讓非華裔的子女可以深入認識這片他們父母輩選擇作安身立命之土地的歷史文化,對於他們將來融入社區、工作生活又有何不妥呢?對於非華裔人士,我們不求他們認同中國文化,但起碼要了解認識。
如果「豁免」非華裔人士學習國民教育,那不是種族平等,而是種族隔離─將不同種族作彼此的文化隔離。這種令不同族裔共存一地,但不相往來的做法,恰恰是「具有英國特色的殖民主義」;而有別於法國和西班牙的殖民主義(詳見英國殖民主義理論的開拓者和實踐者GibbonWakefield 的專著)。
如果因為少數族裔的客觀存在,而不惜放棄多數族裔的文化傳承,這是什麼邏輯?簡直不值一駁。尊重少數,不等於要多數服從少數。美國政治學界有一個望其文而不能生其義的概念:Affirmative Action,中文並無統一的翻譯。其意所指這種因顧及少數族裔平等過當,從而造成對多數族裔的不平等。此為可借鑒之前車。
如果國民教育會導致種族歧視,那麼英語教育豈不更加種族歧視?英語既不是少數族裔的共同語言,更不是多數族裔的共同語言;強迫華人學童、非華人學童一併學習英語,就變成了現實當中最大的種族歧視。
如果因為英語有現實的功用,中國文化無現實的功用;所以英語要必修,文化不必修,那麼這就與種族議題毫無關係─不要假冒種族平等之名來詆毀國民教育。
至於說到最後,還有論者嘗試「解構」中華文化,認為中國各地差異很大、沒有共識一致的主體文化,所以國民教育實際上無從教起。香港市區居民與新界原居民差異也很大,我們何必統稱為「香港人」?九龍和港島,細數下來,差異也很大:
同是基層,九龍油尖旺,地攤大牌檔,本是此地民俗;港島西上環,騎樓老舖,尤承省城舊規。皆為西化,九龍尖東,純作現代商廈;港島中區,尚存殖民遺風。
如果認為中國差異太大,無法做國民教育,那麼不妨認為香港差異也大,從此休談集體回憶!
(2011年5月27日 大公報 A25)